①上半部平均长度及平均长度。HVI上半部平均长度(UHML)及平均长度(ML)定义与原定义不相同。原上半部平均长度定义为:测试棉纤维长度时.重量占纤维束一半的较长纤维部分的根数的平均长度。原平均长度定义为:在棉花试验试样中全部纤维根数的平均长度。上半部平均长度现定义为:在照影曲线图中,从纤维数量50%处作照影曲线的切线,切线与长度坐标轴相交点所显示的长度值。平均长度现定义为:在照影曲线图中,从纤维数量100%处作照影曲线的切线,切线与长度坐标轴相交点所显示的长度值。现在的定义是对两个长度实际侧试过程的描述,以前是其物理含义的解释,并无矛盾。
根据国内外相关研究结果,上半部平均长度和手扯长度有很好的相关性,但目前没有定量换算公式。目前国际上通常使用上半部平均长度进行棉花贸易和棉包管理。
②短纤维指数。根据HVI技术材料,HVI提供的短纤维指数是依据照影曲线图中包含的绝大部分短纤维分布的信息,参考与梳片法短纤维率的关系推算得出。同时因为在使用HVI仪器测量长度、强度(长/强)时,假设前提为所有样品中纤维的线密度是一样的,所以可以根据以根数为基础的纤维照影图计算出以重量为基础的短纤维指数。
③断裂比强度。根据乌斯特提供的信息,HVI通过等速伸长法(CRE)得到断裂比强度,不同于斯特洛和卜氏束纤维强力仪测试时采用的等速加负荷法(CRL)。因此,HVI侧得的断裂比强度和斯特洛仪和卜氏束纤维强力仪测得的强度没有可比性,但从绝对数值上较接近后者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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